在大健康、大食物观的背景下,食用菌产业已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粮食安全保障、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推动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食用菌精深加工的产业瓶颈,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现设置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依据《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申请指南》要求申请本批开放性课题基金。
(二)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可直接申请,其他科技人员申请须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三)本次开放课题应围绕以下主要研究方向和任务择优资助:
1、食用菌功效成分研究
2、食用菌健康效应研究
3、食用菌质量控制研究
(一)申请人填写《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签字和盖章后,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5点前将2份原件交至本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开放课题申请书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二)开放性课题将按《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审和公示。
(三)开放课题申请书请侧重于项目的选题意义、研究基础、课题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等方面陈述,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四)课题申请获准后,由申请人编制课题研究计划并签署课题合同任务书。
(一)开放课题期限为1年,预计资助3项,每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
(二)由本中心开放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进行中期和结项汇报。
(三)实验室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四)开放课题验收、变更或延续参照《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依托开放性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信息资料、鉴定证书等,其知识产权为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完成人员须包括本中心固定人员,且第一单位为“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
(一)凡参与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的研究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否则,取消此后本中心所有开放性课题的申请资格。
(二)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国家食用菌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
联系人:刘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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